-Sirius-被困在雪夜痛哭流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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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宇林】在落日之前找到我




-热带宇林6.10联文  10:00p.m.

-在落日之前找到我

-内容虚构,与现实无关

-Sir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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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走,就算我的爱和你的自由都将成为泡沫。”





一、


在真正进入社会之前我一直都对自己报以极高的期望,比如说多少年能够实现财务自由,多少年升职到某个位置,多少年功成身退满世界漫游。我一直坚信着这一切能够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像夏天过去是秋天,秋天过去是冬天那样地顺理成章。


但现在我正蹲在茶水间的角落,俨然没有期望中那么的自如。弄洒的水湿在瓷砖上,明晃晃地映出我憔悴不堪的脸,我强睁着眼睛不让自己哭出来,生怕回到办公间时被同事看出自己的力不从心。这才是第一步,我对自己说着,作为一个小小的实习生,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曾经抱有无数幻想的我决没想到,自己会在不久的将来被上级的冷言,零零碎碎的杂活总和通过不了的方案打败。英雄应当鲜衣怒马死于战场,而不是被生活消磨志气和眼光——我听见十来岁的自己这么骄傲地说着,内心几欲崩溃。


算了,哭就哭吧。我自暴自弃地这样想着,泪水好像兵士听闻号令般急不可耐地出征,霎那间就攻下了无数座城池。


忽然我听见清晰的开门声,就像很多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一个高瘦英俊的男子闯进了我所在的房间。我顾不得什么体面,抬眼狼狈而怨怒地盯着他,他也仓皇无措地和我对视,那张好看的脸上浮现出很可观的抱歉。接着他转身离开,并轻轻将房门带上。我听着那个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被吓退回去的泪水又一次涌了出来。


人除非不哭,但凡一哭起来眼泪就几乎是无穷无尽的。我一面抽抽着鼻子一面好笑地在心中计算着自己的泪水已经足够灌溉多少草坪,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又听见开门声。


但这一次我能支起头来抵御外敌,而是任凭自己脱力地靠在沙发侧面,像一尾开膛破肚的鱼。直到那人的影子已经几乎将我笼住,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停在我眼前,我才抬起下巴来看他,还是那个英俊的男人。


其实我早就单方面认识他,他叫周柯宇。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张惊世骇俗的脸,更因为我自入职以来就听到的不少关于他的流言。他的表情平和而冷然,却忽然变魔术似地将什么东西递到了我的眼前。


是一支冰淇淋,在开了冷气的房间里依旧微微地冒着白烟。我看着冰淇淋,忽然地有种想笑的感觉,并且真的笑了出来。大概是看见我破涕为笑的样子,周柯宇也含蓄地笑,我能看出他腼腆的脸上有一种释然般的快乐。


谢谢你,我对他说。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把冰淇淋吃完了,周柯宇端着杯水在沙发上陪我坐着,他沉着头微微地笑,说不用谢,我只是在做林墨曾经做的事情。


林墨是谁,我并不知道,他似乎也没有解释下去的意思。


我想起那些关于周柯宇的流言,比如他的父亲曾经金融犯罪,比如这件公司的董事长其实是他的大哥。这些都曾经让我先入为主觉得周柯宇会是一个可厌的纨绔子弟。但今天我真正认识了他,却觉得大约也并非如此。


人总是会因为一些小小的东西就感动得要命,我不能否认周柯宇的那支冰淇淋对我而言就是这样的东西。它很甜,凉丝丝的,当然没法盖得过我心头的苦楚,却让我清晰地意识到其实自己还想爬起来再坚持下去,为这些平易的幸福。


周柯宇慢条斯理地将杯中的水喝净,而后将它轻轻地放在了茶几上。我忽然看见他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戒指,于是有些惊讶地脱口而出:“恭喜你啊!”


“恭喜我什么?”他似乎被我吓到了,但依旧彬彬有礼地看着我。我连连在心中道歉,并慌乱地答着他,我说看样子你已经订婚了。


他愣了一下,而后短促地哦了声,便伸出手摩挲着那枚戒指,陷入了沉默。说不准是错觉,我总觉得周柯宇脸上的神色并不是羞涩,也不是甜蜜的喜悦。他像是把浸在一种液体的回忆当中般的,用那种迟缓而温柔的动作把自己努力地拉回现实之中。


周柯宇始终不言语,我便慌了神,无所适从地胡乱张望着。我忽然看见他衬衫领口间的一条细细的银链,耷在锁骨上,悬吊着一枚与他手上分明成对的戒指。


他身上可能有个不那么快乐的故事。意识到这一点的我愣怔怔地紧盯着那一抿子银光,心中不是滋味。


“回去吧。”周柯宇似乎发现了我的目光所至,于是不自然将领子拢了拢,把那银光藏了起来。我连忙点点头,心中却对自己没有分寸的行为感到懊悔。所幸他没再说什么,只是站起身来冲我道了声别,便走出了房间。我也紧随其后地整顿好了心情,逃也般地回到了自己的工位。


须臾就是三个月过去,我眼见着窗外腾腾的暑气变为一场暴雨后难掩的清寒。这其间我自然也常见周柯宇,他也总是含着笑朝我打招呼,手上也戴着那枚戒指,脖子上也吊着那条银链。我没再敢贸然地问关于那对戒指的事情,即使它已经在我心头膨胀成一团棉花般的疑惑,直到这天,我实习期满准备离开公司的前一天。


我约了周柯宇吃饭,他看上去有些惊讶的样子,问我为什么这么重要的机会不邀请玩得更好的同事来。我强拽着他到餐厅坐下,才磕磕绊绊地朝他解释,问他是否还记得那支冰淇淋。


他立刻笑了,笑得既无奈又好看,但立马表示自己理解我的心情。


“因为我当时就是这么感激林墨。”他说。


林墨到底是谁?一杯酒下肚,我壮着胆子这样问他。周柯宇也喝了些酒,便毫不扭捏地把自己脖子上一直挂着的那条链子扯出来给我看:“就是这枚戒指的主人。”


哦,你的爱人,我说。


“不,不是。”周柯宇朝我摆了摆手,“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他,他也没说过他喜欢我。”


那你们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啊?我仰着脖子又喝了一杯,笑得有些断气。


“在玩捉迷藏。”几杯酒后周柯宇才又回答我,他眼睛红红的,将自己俯在餐桌上,咕咕哝哝,“林墨说他会在日落之前找到我。”





二、


可能你也听说过很多关于我的传言,比如我的父亲曾经牵涉一起金融犯罪。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大四,临近毕业。在这之前父亲一直是我的偶像,虽然我们并不常见面,但我却一直一直地仰慕着他。他是生意上的人,在我印象当中就像一名水手般地坚强无畏,在商海中乘风破浪。大概每个男孩都有些崇拜自己的父亲,但我是真的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


后来的事你也知道,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偶像在自己面前一夜倾塌,就像一棵树在我眼前一夜枯死般的难过。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事发后我的哥哥和母亲告诉我,其实这件事与我全没关系,与我们所有人都没有关系。因为母亲早因一些端倪而和他离婚了,我呢,在法律上也早就不是我父亲的儿子了。


你会觉得我孩子气吗,林墨也这么觉得,但对我来说这就是天大的事。其实我根本不害怕去面对所谓的一夜赤贫,面对所谓的从优渥风光一下子变得狼狈不堪,这些我都不怕。对我来说可怕的是,忽然得知其实只有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由长兄和母亲所打造的乌托邦里。所有人都知道我崇拜的那个人并不值得我崇拜,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生活和家庭没有我自己认知到的那样美满幸福,只有我什么也不知道。


那年我22岁了,还被所有人当成孩子一样小心翼翼地瞒着,保护着,而且竟然还长久以来地因此而沾沾自喜。


我忽然很想把自己藏起来。


正好是毕业季,我就借机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关进了学校的一间资料室里,开始废寝忘食地做论文和设计。从初春到夏天,时间似乎对我来说失去了意义,只是变成了手机日历上不断跳转的数字。资料室里阴沉沉的,许多无人翻阅的书籍在昏暗之中熬成了一种很陈旧的味道。我把自己一头扎进这种味道里面,倔强地不去想别的事,变成一块木乃伊。


还是到了答辩的那一天,我鼓足力气完成了流程,而后仍旧习惯性地回到那间资料室。房间里满地都是我的资料和草稿,陈旧的味道还氤氲着,木头地板暗森森的。我关上门,连开电灯的力气都没有,筋疲力竭地躺在了地板上。那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必须要离开这里,不能再躲下去了。


可我总嫌自己躲的时间还不够。你听过鸵鸟的传闻吗,它们在遇到敌人的时候把自己的头埋在沙堆里,而我就这样把自己埋在漫地的雪白的打印纸里,对着黑暗做梦。但我又想起其实这个传闻是假的,就感觉到一种很难描述的悲伤,原来我比鸵鸟还要懦弱。


然后林墨就来了,他那天特好看,虽然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的衣服也随随便便,但还是特好看。你知道吗,林墨的皮肤特别特别的白,比故宫城墙上的雪还白,可他的体温却是男孩子独有的那种,抱在怀里一定是温温热热雪雪白的一团——我跑题了吗,对不起,讲到哪儿了——林墨来了,他哐地一声把资料室的门踹开,然后大大咧咧地把我从资料堆里挖了出来,递给了我一支冰淇淋。


在此之前我不认识他,在吃那支冰淇淋的时候我都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说他知道我叫周柯宇,他叫林墨。


林墨林墨,我在心里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多好多遍。林墨身后大门敞开着,夏天的气息铺天盖地地朝我们涌过来,还有他身上好闻的水果味道。当我吃完那支冰淇淋,对他感激地笑的时候,林墨忽然没头没脑地说,夏天来了。


我也不明所以,只是学着他的口吻,说林墨来了。他皱着眉纠正我是夏天来了,可我那时候莫名其妙地很固执,非要说就是林墨来了。


他说我跟小孩一样,烦死人了。虽然这么说着,可我却看见了他含笑的双眼,便也发自内心地跟着他笑了起来。林墨像一个魔法师,发传单一样地向我分发着快乐,我在他面前似乎可以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永远地相信他能带来我翘首以盼的喜悦。


我忽然很想无理取闹,就对他说,带我走吧。这话对于第一次相遇的人来说是不是有一点轻浮得过了头,但我潜意识地觉得林墨不会拒绝我,他就是那样的人。我不知道这所学校有那么那么多门为什么林墨偏偏踢开了我的这间,更不知道为什么他出现的时候手上还刚好拿着一支冰淇淋。但既然这一切发生了,我就觉得这是天意,命运派了林墨来救我,所以我就很得寸进尺地真的把他当作带我离开泥沼的缆绳。


你问然后?然后他说,他刚好要去做一次为期一年的毕业旅行,下午就出发,想来的话就随便你跟来。我当然跟着他,虽然一年这个跨度的确是有点让我惊讶。我也曾经问过林墨,这种选择会让他错失最好的应届生身份,他真的没关系吗。那时候他笑得很无所畏惧,对我说没意义的东西为什么要那么在乎呢。现在想来他原来早就对我暗示过结局,只是怪我太信任他的洒脱,而忘了他努力掩盖的伤感。


还是让我再喝两口酒再讲吧,现在你该知道为什么我会为你买一支冰淇淋了,那天我看见你,就好像看见几年前的我自己。你那会儿是不是感觉事情都糟得不能再糟了?我觉得这种想法很正常。往后回忆的时候再云淡风轻都不代表你那时候的难受是虚假的,不值当的,后来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是因为你已经变得更坚强更厉害了。当然也要谢谢你,我总算知道了林墨当时究竟抱以怎样的心情。


干杯,庆祝你的成长,也庆祝我的成长。其实我一直没觉得酒很好喝,到现在也没觉得。但是那个夏天吧,我和林墨喝酒的时候,就觉得酒这个东西还是很管用,至少让人变得钝钝的,可以感觉不到难过。


林墨当然不喝酒,他只是看着我喝。盛夏的晚上,我和他在成都街边的大排档,吃小龙虾和烧烤,他不喝,也不拦着我喝,在那边吃东西吃得笑嘻嘻。我心里总还是有一点不好受,就想起喝酒来,林墨就看着我,往我嘴里塞东西吃。我也没注意,注意到的时候我看见他拿起一根烤串,自己咬一口,然后把剩下的塞到我嘴里。酒精让我迷迷糊糊,所以我还是接着吃了,全然没意识到这样其实有些暧昧——但如果林墨只是把我当成不期而遇的朋友,两个男人之间也没什么可暧昧的。


然后我就不想喝酒了,我想看着林墨,他真的特别好看。我靠在塑料椅背上看着林墨,林墨他也不理我,继续那套流程。我晕头转向地吃完了他塞给我的所有食物,到后来他好像上瘾一样地把我当成小动物来喂,这当然不是很好受,但那会儿我觉得林墨高兴的表情实在可爱,便一直顺从着他。


手上什么都不做还是让我有一点烦躁,所以我就剥虾来给他吃。当然我是没有勇气喂到他嘴边的,就把虾肉都堆在他面前的碟子里,他玩着玩着就停下手一口气给吃了,像只猫一样。


我表述能力实在有点不好,再喝点吧,可能多喝一点我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顺顺溜溜地讲出来。总之,他玩到最后桌子上几乎什么食物都没有了,就把赠的一小碟子炒豌豆往我嘴里塞。那玩意特小,他手上又没准,我就经常要咬到他的手指。林墨每次都有点生气地把手指往我袖子上抹,就大概这个位置,他指甲偶尔划到我的胳膊,让我很想抓住他的手狠劲地捏一捏来惩罚他。


你怎么看我的眼神像在看变态一样,不,你现在不明白,但可能很快就明白了,你喜欢上一个人就明白了。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不太好描述,但至少是在知道必须分别的时候会为他而哭吧。


林墨现在去哪儿了?不是说过了吗,我们在玩捉迷藏,他会来找我。


别说我幼稚,幼稚的明明就是林墨。他特喜欢玩捉迷藏,走到哪儿都喜欢用这个游戏来搞恶作剧。我记得在西安,那会儿是春天,我和他无所事事地在路上溜达。西安路边的槐树特别多,长得好的能有一抱那么粗,一串一串白花开着,投下细碎的光影。林墨本来走在我旁边的,却忽然就不见了,他是我的人,我当然尽起责任去找他。


那会儿林墨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走路没有以往那么轻快,也经常嚷腿痛,所以我下定心思往近的地方去找。找啊找啊,果然在一群老爷爷的象棋桌后面找到了他。槐树枝子的光影柔柔地投在他的脸颊上,林墨在那里一面看棋一面揉腿,让我有种莫名其妙的心疼。


其实那是我第一次捉迷藏找到他。以往林墨总是躲在一些出人意料的地方,到最后总是我发消息认输,他才高高兴兴地跑出来骂我是个傻瓜。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在此之后我们只有这一场捉迷藏,他说由他来找我,至今也还没分出胜负。


我说走吧林墨,找个地方坐一坐。他很倔强地说不要,我之后回想起来那种神色其实包含着一种悲伤。不过我那时候不觉得林墨会悲伤,所以自然也没在乎,这份满不在乎让我后悔到了现在。


他拉着我去隔壁卖玩具和小玩意儿的摊子上,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陀螺,要分我一只,我就也买了另一种花色的两只,与他交换。摊主是个爷爷,看着我俩笑,他说这俩孩子傻了,一人买两只不同样子的不就行了,倒来倒去多不趁手。被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我们有点傻,但林墨笑嘻嘻地顶他,说你不懂我们之间的爱。


说这个字我还是会有点脸红心跳,真不好意思。我知道他说的当然不是那种爱,林墨很喜欢用夸张的字眼来描述事情,比如说我们一起打游戏,我给他买新皮肤他就会说周柯宇我好爱你。比如说我们秋天去海边玩,我给他捡了他手指着的那只很白很白的贝壳,他就也会说周柯宇我好爱你。再比如说呢,冬天的时候我们在北京,我带他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外面下大雪,他是南方小孩很少看见下雪,我陪着他在那里看着,他也会忽然说,周柯宇我好爱你。


说久了我也会觉得,林墨会不会其实也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但我到最后也没敢去确认,因为他是林墨,是一个自由到了极致,漫不经心又古怪的男孩子。他说爱我时候的神情和任何时候都一样,逞着那副我很熟悉的笑脸,让我我不敢信他真的爱我,始终不敢。


搞不明白,我央林墨带我去旅行时的厚脸皮哪儿去了?其实我该恬不知耻地认定他爱我,至少给自己一些宽慰。可面对林墨时我又会不敢这么做,他的眼神清澈得让我生怕在其中看到一丝厌恶。我想我那种别扭的把戏太过于可笑,他一定不会稀罕。


哦,你说陀螺。我当然是陪着他像傻子一样地蹲在公园的井盖边玩了一下午,一般都是他赢,但偶尔也会有我赢的时候,那样他就会说再来一局再来一局,直到他赢了为止。


玩够了他把四只陀螺都收到自己眼前仔仔细细地看,然后把他的两只给了我,把我的那两只塞进了自己的包里。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自己的那两只上面划痕太多了,不喜欢了。我笑他像个小霸王,他也不生气,反而告诉我我以后一定会谢谢他。确实如此,如今我看见那两只陀螺就会想起林墨的笑脸,想起那个春天我们纠纠缠缠反复几次的交换,和他带给我的全部快乐。


对,被你猜到了,林墨他生病了。和他旅行的一年里,我发现他时常腿痛,到后来痛的时候甚至没法蹦蹦跳跳地走路。我还笑他缺钙,给他买牛奶喝,结果到了最后的最后,他要我走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已经生了很久很久的病。


原来这次旅行对于他来说压根不是什么毕业旅行,而是趁着还能自由活动,再多看一看世界的旅行。


在海边的时候倒还好,他能跑能跳的。虽然那时候已经不是夏天了,但海边终究还是很热,林墨穿着短袖短裤在沙滩上疯跑,我不是很擅长运动,就在后面慢慢地跟着。他耷拉着嘴很不满意,于是趁着我坐在沙滩上休息的时候,把我的拖鞋抢走埋了起来。


我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蹲在沙滩上挖起洞来找我的拖鞋,他就在旁边用我挖出来的沙子堆城堡玩儿。结果挖到日落,林墨的城堡搭了好多个,我也没找到我的拖鞋。林墨抱着胳膊说没办法了,找不到了,回旅店再给我买一双,我说我光着脚走回旅店有一点太疯狂了。


你猜他怎么做了,你肯定猜不着。林墨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人,他的想法谁也猜不到,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让人特别着迷,我在他的眼睛里望啊望都望不见他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我觉得我的生活一直以来虽然说不上循规蹈矩,但总是很平常,即使有刺激的东西也压根来自于物质或者别的什么。可林墨不一样,他让我发疯,因为他自己就是疯子,是新鲜的集合体,所以我真的喜欢他,一想到他就觉得人生还是有很多奇迹的那种喜欢。


我怎么老是跑题,真对不起。我说到林墨做了什么——他把他的拖鞋脱了,让我穿。你说你猜到了?不可能,你绝对没猜到后来他跳到了我背上,让我背着他走。 


我背着林墨,沙滩在我眼里摇摇晃晃的,林墨的身体也是摇摇晃晃的,他轻得像一团光那样,身体很纤瘦,在我背上只占据了很窄的一块。走到旅店的时候我把他卸在房间里,他忽然跳起来给我戴上了一串海边买的花环,翘着大拇指说我体力不错。我看着林墨,不知道说什么好,又有点高兴,却又在心里有点什么别的念头。


他见我没说话,就又主动找话题。我俩老是这样,经常是他主动来聊天,其实我也有很多想和他聊的话,可总不知道怎么开口好。你说,他是不是偶尔也会因为我感觉到很累,但我只是太喜欢他,所以容易变得斤斤计较。林墨问我,落日时候的海边是不是特别好看,我点点头说是的。


我对那天的景色没什么印象,这一点林墨大约至今也不知道。自从他跳到我背上开始,我就只顾着好好看路了。林墨很轻,真的很轻,但在我背上却像责任一样重。我忽然想起了我哥,他小心翼翼地瞒着我,是不是就像我背着林墨,拥有一个最温柔的负担。林墨说那天的夕阳绚烂得像油画一样,沙滩上所有人都在驻足观赏。我想,我哥也应该好好看一看路边的景色,其实他比我也大不了太多。


那天晚上我给我哥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旅行结束就会回家。撂下电话我冲到了林墨的房间,他在阳台上看风景,我不管不顾地把头靠在他怀里哭了好久好久。夜风咸咸的,不知道是海水的味道还是眼泪的味道。


我哭到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和林墨纠缠在一起,别扭地坐在阳台的地板上。林墨也睡着了,他的呼吸有一点重,大概是没喷鼻炎药的缘故。我想从他胳膊里钻出来,去给他拿药,却不小心把他弄醒了。林墨难得地没什么起床气,他半睁着眼睛,问我现在快乐吗,我看着他的脸,诚心诚意地点了点头。


然后他笑了,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继续睡着。我把他抱到床上,坐在他旁边看了他好久好久。


林墨总是这样,能够很精准地感知到我的求救。但是他需要救援的时候,我却从来都没有察觉得到。就像第二年春天在西安我找到他时,他分明在伤感,可是我却不知道。


那年冬天快过年的时候,我把林墨带回了北京,就住在我的房子里。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我俩一起出去采购。他的鼻炎在干燥寒冷的地方会变得严重,出门前我就拿了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一圈一圈地系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嘴巴鼻子都捂得严严实实。林墨在围巾里闷闷地笑,说感觉自己像一个被老头子过分操心的老太太,我也跟着他笑。走在雪地里,他的头发很快就被大雪染白了,我们真的像是一起变老了。但那时候我觉得林墨一定是最好看的小老头,他变老了也一定特别可爱,戴上假牙蹦蹦跳跳地带我去吃冰糖葫芦。


小时候我希望快点长大,长大后我希望慢点变老。可那年冬天我和林墨一起淋了雪,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期待一个能和他共同渡过的晚年。


那天回去的路上,因为怕打滑,他一直拉着我的胳膊。下雪的时候世界会变得异常的安静,因为雪会吸收声音。一阵风刮过来,雪片飞舞得很放肆的时候,林墨转过头来对我说了点什么,但我没有听见。


我问他说了什么,林墨笑着摇摇头。回到家里他黏在我身后看我做事,忽然又对我说,下雪的世界真的好安静,像坏了一只的耳机。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动人的比喻,林墨是一个天才艺术家,我是他的头号粉丝。


结果在敦煌的时候我真的弄坏了一只耳机。那是最后的夏天,我和他坐在戈壁滩上,看一丛一丛的骆驼刺,和白色的三叶风车。他给我讲很多的故事,关于丝绸之路,关于西域古老的传说。入夜的时候戈壁滩上很冷,我带了一件大大的外套,披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


那里的星空离地面很近,云暗下来的时候星光就格外夺目,好像在我们头上悬垂着,缄默不语。他讲着讲着就累了,靠在我胳膊上盯着夜空发呆,我也陪着他发呆。忽然命运般的,一颗星子剌破了夜,拖着长长的锋芒往远空奔逃,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流星,惊讶地啊了一下,和林墨异口同声。他赶忙坐直了起来,双手合十地许愿,我就也闭上眼睛,祈祷可以一直和林墨这样在一起。


其实那时候我心中一直盘算着一件事,关于我喜欢林墨的事情。我们约定好的一年旅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还不想离开他。


祈祷过后我看着星空,星空也看着我,林墨的头又自然而然地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沉下心来问他,小少爷,和我一起去看极光吧。我经常会开玩笑地喊林墨少爷,因为他身上总有一种要人惯着的小脾气。旅行的间隙我们会窝在旅馆里打游戏,他时常极任性地指挥我选英雄,不拿够多少个人头不许吃饭。于是拜他所赐,我学会了如何拿瑶妹抢人头。他擅长作弄人,偏偏我也很擅长被他折磨,但其实我不讨厌这样。


林墨没回答我要不要一起去看极光,而是反问我,想不想知道他刚刚许了什么愿望。我当然想知道,但又怕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所以踌躇着。林墨说没关系的,因为他的愿望一定能实现。


是什么愿望呢,我问他。


林墨说,我希望周柯宇长命百岁。


我说我一定会长命百岁的,你活多久我就活多久,陪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玩。


可是林墨他笑着对我摇头,说你千万要比我活得更久更久,千万要比我活得更充实更快乐,千万要活到一百岁,然后永远记得我。


他说,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的腿痛并不是一种小小的毛病,而是会把他从我身边带走的恶魔。


“和你在一起了一整年,有时候我觉得已经足够了。你想,如果你真的长命百岁的话,那我就足足能占有你人生的百分之一啦!百分之一很长的,就像捉迷藏当鬼的时候数的一个数那样,长得让人觉着不耐烦。


但有时候我又觉得还不够,因为你数过了我这个数,还要再数上几十个和我没关系的数字。


可是周柯宇,我想让你剩下的人生都牢牢地记得我这一百分之一。”


林墨说完这样的话,就跳起来拉着我在戈壁滩上跳舞。我们都不太会跳交际舞,互相踩着脚笨拙地跳着。我的外套滚在地上,耳机盒被磕开,一只耳机飞了出来,但我不在乎,我和林墨都不在乎。戈壁滩上的石头很硌脚,透过鞋底也让我的脚发痛,可是这种痛比起林墨一直忍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俩跌跌撞撞,好多次几乎摔倒,随着起起伏伏我看见远处的地平线,吞没所有的星。最后他实在痛得没法忍受,我们才再次坐了回去,他缩在我怀里帮我检查着那只飞出来的耳机,一边轻轻地吸着冷气。耳机终究是坏了,林墨把它插在石头缝里,像一支白色的花。我扶着林墨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它好几眼,但愿它像林墨的生命一样能永远地留在这个世界上。


我说我会陪你一起回家的,你住进医院,我就天天给你送饭。但林墨说不,他要我走,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去。他说生了像他这样严重的病,最后大家都会因为治疗的缘故变得很丑很狼狈。他说我可以看见他笑也可以看见他哭,看见他苦恼或者愤怒,但绝对不能看见他狼狈,绝望。


他真的要赶我走。


为这件事情,我对他发了火,也第一次对他怒吼。有好几天的时间我们都互不理睬,各玩各的。虽然我一直窝在旅馆,哪儿也没去,没有林墨在旁边我哪儿都不想去。林墨给我订了好多次机票,都被我执拗地退掉。我说,我不想离开你。


但有一天他忽然给我发消息,说周柯宇,你要把我们最后的时间都用来吵架吗。


接到短信的那天晚上,我实在无法睡着,便偷偷溜进了林墨的房间,坐在床边对着熟睡的他发呆。他睡觉不老实,不是用被子蒙住头,就是四仰八叉地把被子踢掉。我悄悄帮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露出来的那张全无防备的脸,忽然觉得心酸。


我捏了捏他的脸颊,小声对他说,少爷,你不要我了,我就走吧。


第二天我当着林墨的面,订了回北京的火车票。他有些惊喜,高扬着两条眉毛,一边主动地帮我收拾背包,一边嘴里碎碎地念叨着一个人坐火车的注意事项。


我说林墨,别说这些,我都懂。他忽然停下了往我背包里塞东西的手,迅速地拉上了拉链,接着像一场暴雨般地冲过来拥抱我。


你要好好的,他说。我说我会的。


最后的那几天,我们像不知疲倦一样地疯狂地玩闹着。去莫高窟,去攀西部明珠,去鸣沙山,月牙泉。林墨说月牙泉边的沙子会唱歌,于是便表演给我他偷偷学到的敦煌舞。他腿痛得要命,还偏偏要往沙丘上跑,最后只有我把他背下来。我背着他,看着满地的黄沙,心想如果一抬头是那片海那片落日该多好,那时候时间还算得上早,我可以更加珍惜他。


林墨趴在我的背上,像只小动物。我知道他哭了,因为我的背后忽然湿湿凉凉的。一阵风吹过来,卷挟着黄沙,我希望林墨的泪水能随着风滴在月牙泉里,这样我就可以再千遍万遍地来看它。


但他从我背上跳下来的时候已经变得喜笑颜开了,还热热闹闹地问我要不要去爬嘉峪关。我说不要,那是长城的最后一关,一切都会结束的。林墨摸了摸我的额头,对我翻白眼,说周柯宇你真是魔怔了。然后他就光着脚跑到浴室里冲澡,一边还唱着歌,很努力地唱着歌。我几乎感觉他舍不得这一天,所以要用唱歌把精力全都用尽。


就好像到了明天,今天的一切便全会死去。


分开的那天,林墨把我送到了火车站。夏天的日落总是很晚,他顶着红彤彤的夕阳对我挥着手,要我快走,我舍不得。林墨忽然对我说,来玩捉迷藏吧。


我说好啊,让我来找你可不可以。他摇了摇头,告诉我,这次一定要由他来找我。他说,周柯宇,你找了我一路,这次就让我来找你吧。等我病好就来找你,所以你要记得我,一定一定要牢牢地记得我。


我没法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走过去把林墨一把抓住,然后第一次亲了他。他的嘴唇很冷,很柔软,双臂斗争一样地撑住了我的胸口。可我比林墨力气大得多,渐渐地我感到他不再挣扎了,而是将手臂环住了我的后背,想把我揉进他骨髓里一样地回抱着。那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舌尖咸咸的,嘴唇被不知道我们谁的泪水湿润着。结束时林墨捂住了我的眼睛,帮我揩掉了脸上的泪痕,笑着说我太没出息,可当我再睁开眼看见他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眼睛也分明红红的。


你一定要在日落之前找到我,我对林墨说。


为什么一定是日落之前呢,他当然这样问我。


我对他笑,虽然大概笑得很难看。我说因为日落后我要带你去看极光。


林墨点了点头,伸出小指来和我拉勾。我和他念完拉勾的儿歌后,迅速地把手抽了回来,然后背起包朝他招招手,转身离开。我必须这么做才行,勾他的手指就让我想要牵他的手,牵他的手就让我想抱一抱他,这样下去就会没完没了,我就会永远也离不开林墨。


所以我躲进了候车室,隔着绿褐色的玻璃窗偷偷地看他。林墨揣着兜站在原地,望着安检口的方向,站了很久后他忽然蹲下,抱着膝盖哭了起来。我没哭,我努力地让自己的心硬得像石头,只是有一种想冲出去拥抱他的欲望,可我没那么做,我知道林墨不愿意我这么做。


太阳渐渐沉了下去,林墨终于也站起了身,他背上包朝反方向走。我紧紧着他像一棵过于纤细的树般的背影,告诉自己要用一辈子去记住所有与他有关的画面。


我想我选择火车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可以不那么快地离开这个地方。


那年从敦煌到北京只有一趟列车,需要坐上整整两天一夜。近破晓时我登上了车厢,把自己蜷成一团随随便便地睡了。铁轨上马蹄一般的动响,好像须臾就能到千里之外,在一个不太清切的梦里我有如触雷地惊想着,会不会一辈子都不能再离他这么近了。于是我翻身坐起,抓狂地往窗外看,所幸还是那片戈壁滩,骆驼刺野蛮地丛丛长着,天边也堪堪泛白罢了。


我就这么靠着梆硬的隔板坐着,隔着玻璃向外望,巨大的烟囱喷薄着成团的烟雾,和天边明度不高的云块几乎相连。真正天亮时车厢里人声也渐渐多了起来,天南海北我听不懂的语言。忽然有乘务员推来银光湛湛的手推车,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大排塑料盒子盛着的香梨,粗韧的青皮上缀着密密匝匝的小点,又野蛮又可爱。


看到它我才想起自己喉头冒烟般地渴,于是便买了一盒,保鲜膜下覆盖着一大一小两只。我下意识地将那只小的,丑的拣出来啃了,而后便对着漂亮的那只大眼瞪小眼,好像在想“你怎么还在这儿”。反应过来之后我攥着那只梨蒙在被子里不受控制地流泪,因为我忽然想起原来林墨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这一路总是纵容着他的小脾气,他不在之后我真的要用很长时间来习惯。


回程的火车上一路断断续续地放着梁静茹的《丝路》,我听着那首歌,就想起和林墨奇迹般的一年。车窗外仓皇的戈壁滩逐渐变成了绿洲,我穿过一片又一片葱郁的山谷,穿过黄河,看见天鹅自湿地上扑簌簌飞起。这节车厢仿佛一日之内穿越了四季,我也从古老的传说当中回到了熟悉的人间。可有人回不来,林墨回不来,他把我赶走了,却一个人永远地留在了故事当中。


我和林墨一起走过了很多的地方,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每次遇见交叉路口我们都会走向同一个方向,所以我真的一度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持续到地老天荒。可直到林墨要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没法和他天长地久。


那只梨我没有吃,就这么带回了家,放在桌子上。我总觉得林墨可能明天就会回来,那时候我就可以拿这只梨来给他解渴。我等了一天,两天,很多很多天,北京的空气很干燥,梨变得皱皱巴巴的了,可林墨还是没回来。后来我觉得它实在熬不住了,就丢进了垃圾桶里,可放过那只梨的桌面上,却始终留下了一圈淡淡的茶褐色痕迹,怎么擦也擦不掉。


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在这两年里我从来没有打听过任何关于林墨的事情,也没有联系过他,林墨好像雨滴进湖里一样消失在了我的生活当中。我怕我去打听的时候,会有一个人告诉我林墨已经不在了,打破我所有的幻想。


只要我没有听到关于林墨已经死去的消息,那在我的意识里他就永远地活着。林墨一定在治病,或者已经治好了病,在赶来找我的路上,只是北京太大了,他忘记了家要怎么走。再糟糕一点,也可能他已经治好了病,但没来找我呢——不,不可能,我们拉过了勾,他一定会遵守诺言。


你看这封信,这是回到北京后我在背包里发现的,是林墨写给我的,我一直没拆过,小心翼翼地带在身上。请你帮我看一眼吧,我一直不敢知道他说了些什么。


是啊,我真的有点太懦弱了。明明很喜欢他,可就是说不出来,总觉得对他的感情没法用语言来表达。如果能顺利地说出来的话,我好想告诉林墨,我不怕看见你狼狈或者绝望,我想和你一起经历所有的一切,所以不要抛下我一个人自己去面对。带我走吧,就算所有我们对明天的幻想都被打破也好,我不想和你分开。


带我走吧。


但我没能说出来。我总是用一种别扭又含蓄,古怪得让人讨厌的方式来表达我的感情,林墨会明白吗,我不知道。


我说要带他去看极光。


传说中看到极光的人是上天钦定的,理应幸福的人。


其实我想说的是……林墨,请让我给你幸福吧。





三、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答辩室外,我已经休学了一年,来办理退学手续。


我听见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周柯宇。他真的是一个让人感觉讨厌的男生,长得高,又很帅,唯独看上去不快乐。可我呢,只有快乐,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


可能吧,我是有一点嫉妒他的。我想起自己雪片一样的病历单,把周柯宇这个名字在心里又重复了好几次。我想,周柯宇,你又凭什么不快乐呢。


所以我决定把他从这样的悲伤当中救出来,就当是我为这个世界最后做的一点好事。


后来我和他成了朋友,约定好做一场为期一年的旅行。那一年的夏天我们去了成都,夜宵和麻将的城市,离我的家乡很近;秋天去了连云港,看了海,吹着海风唱歌;冬天去了北京,在他的家里过了个冬,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雪;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忽然说想要去西安,他就乖乖地陪我去;而当夏天再次来临,他问我要去哪里,我想了好久好久,说那就去敦煌吧。


真的了解之后,我发现周柯宇这个人有时候真的既幼稚又傻气。坐在成都的大排档上,他为他家里的事情难过到酒不停口,我不愿意喝酒,觉得那东西又辣又苦,没什么好的。但他就这么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像一条不是很称意的小狗。我小时候肠胃不好,深知胃痛起来有多难熬,见他一口菜也不肯吃,便有些着急,胡乱地把自己咬过一口的东西往他嘴里塞。


他真的吃了,无知无觉的。我突然觉得这个人挺好玩的,于是就一直这么我吃一口他吃一口地喂他。周柯宇可能也发现了,于是便放下酒杯认真地看着我笑,他真的很帅,虽然比我差点,但依旧是那种能让所有人折服的帅气。我把一桌子烧烤都塞进了他的嘴里,而他呢,手脚不太利索地帮我剥虾。我痛快地吃着一整碟剥好的虾肉,觉得这个醉汉还是有点用。


喂他炒豌豆,他也乖乖地抻着头来吃,难免咬到我的手,我就要作势生气地在他袖子上抹。一来二去还好,最后的一次他忽然捏住了我的手,凑到嘴边很响亮地亲了一口,然后嘿嘿地对我笑。


我说,周柯宇你是不是喝醉了啊,周柯宇没理我。他肯定是喝醉了,甚至于断片了,不然不会第二天看到我的时候眼里一点愧疚都没有。他大概不知道,被他抓住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阔别已久的温暖,它好像提示着我,这个人应该爱你。


周柯宇喜欢我吗,那时候我还说不准,因为我们之间的很多事都是由我主动的。包括带他四处地玩,提出各种小游戏,或者开玩笑也好吵架也好,几乎都是我起头的。周柯宇是我最忠实的践行者,无论我要做什么他都会陪着,所以我经常趁他喝醉了骂他是个最傻最傻的傻瓜,可同时又感觉难过,因为我发现自己其实很想他主动喜欢我。


但后来我就满意了,因为我的愿望达成了。别看周柯宇一天天沉着脸,好像没什么表情波动似的,但他的喜好却表现得很明确。那是在海边,有一天我和他在沙滩上散步,我看见远处的海浪下有一块白得惊异的贝壳,于是就央他给我捡来。


我自己当然能捡到,但我就是想要折磨一下他,让他为我跑一跑。周柯宇不假思索地小跑过去,帮我捡了回来。他捡到贝壳之后很欢快地转身,举着贝壳对我得瑟地笑,那时候我就确定他喜欢我了。没什么别的理由,只是因为他的眼神,我看到了他喜欢我。所以我迎上去接过贝壳,假装开玩笑,实际发自肺腑地说,周柯宇我爱你。


我经常说我爱你,但周柯宇没有一次相信,他总觉得我在开玩笑。他给我买新皮肤的时候我会说,在背后推我荡秋千荡得很高很高的时候我会说,在跳楼机往下坠落的时候我会说,他给我剥了一袋子糖炒栗子的时候我也会说。我会在下第一雪的时候认认真真地对他说,因为传说中一起看过初雪的人可以厮守到老,我也会在摩天轮顶上偷偷地对他说,据说那里是最接近幸福的地方。


在遇到周柯宇之前我没有这么多迷信,但遇到他以后我就开始想要顾及这些了。我的生命只剩下很短很短的一截,所以必须小心翼翼才行。我不想任何事夺走我和他之间所剩无几的快乐。


某次在西安,我们坐在泡桐树下喝茶。那种花香得很肆意,样子却算不上非常好看,我捡来一大把,在桌子上摆画玩儿。周柯宇忽然问我,以后的春天是不是还能和我这样悠悠闲闲地呆在一起。


那是五月,立夏前的最后几天,春风吹得我有点得意到过头,所以我不知好歹地说,是呀。但其实那时我的腿已经一天比一天地痛了,偷偷吃下的药也没让它有什么好转,我知道自己其实根本没有答应他任何事的资格,我骗了他。


我不怕死,春天是一定会结束的,就像我们每个人都一定有一个终点。我只想在春天结束之前和周柯宇一起,再跳一支又一支的舞,唱一首又一首的歌,去一个又一个新的地方,而不是毫无意义地感叹春天就要结束了,浪费自己宝贵的生命。


但我知道周柯宇一定怕我死,而我呢,最怕周柯宇从此以后忘记我。


现在我坐在旅馆简陋的小书桌面前,给周柯宇写一封信。几分钟以前他偷偷溜进了我的房间,大概以为我睡着了,就坐在我身边好久好久。我不想拆破,就装睡给他看,可心中却总是清醒的,有一种想要睁开眼拥抱他的冲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柯宇忽然摸着我的脸,对我轻轻地说,我不要他了,他就走吧。


他走了,我立马就坐了起来,总觉得这房间太窄,空气也太闷。明明周柯宇说的是实话,是我不要他了,是我不想他见证我走向死亡,可为什么被他说出来时……我还是会那么难受?


记得看到流星的那天,我拉着他在戈壁滩上跳舞,他的舞技真的很差,像一个四肢不协调的,眼睛红红的长颈鹿,几乎要把我的鞋子踩破。可是我愿意和他这样跳舞,一直一直地跳下去,跳到银河里去,到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星球上去。


他是一个最傻最傻的傻瓜,即使生气到了极点,也是红着眼睛大喊我的名字。笨蛋,迟钝的受气包,我不在了你可不能再被别人欺负。


我说,自己对着流星许的愿望是要他长命百岁,其实我撒谎了。我真正想要的,是周柯宇永远幸福快乐,无论活多少岁数都好,我要他永远也别再露出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副神情。可流星大概没能听得进去,我还是让周柯宇难过了。


我很慢很慢地写着这封给周柯宇的信。周柯宇,我想告诉你,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忧虑这场别离。我想告诉你我说过的爱你有百分之八十都是真的,可是你怎么就老不相信。我想告诉你,我如何一边担心着你不爱我,又一边担心你会因爱我而受到伤害。我想告诉你,周柯宇,花谢了还会再开,可是明天的花与今天无关,你走过很多的路之后,一定别那么轻易地忘了我。我想告诉你,我有多么多么舍不得这个世界,舍不得和你一起看过的人和事,更舍不得你。


我走了之后,你要用多久来习惯?


要等够多少个无望的黄昏,你才会明白呢?这个叫林墨的、忽然闯进你世界的人,他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要带我去看极光,我真的很想去。可能他没听过,但我却知道一个和极光相关的传说。听说,看到极光的人都是上天钦定的应该幸福的人。


我给他的信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想法越来越多,可最后落到纸上却也只剩下了一句话。我想了个恶作剧,把那张写了几个字的信纸包在很多张空白信纸里,一齐厚墩墩地塞进了信封。这样他一定觉得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信,但其实并没有那么多。


“请把幸福带给我吧。”





四、


周柯宇喝醉时塞给了我一封信,我带回家后想了一晚上,也没有拆开,而是第二天跑到公司找到他,还了回去。


我说我绝对不会看林墨给你的信的,但是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在信里给了你一个答案,关于你们的爱情。


他还是那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接过了信封,在手中摩挲了很久,然后问我,他该不该拆开来看。


如果我是林墨的话,一定希望你能看到我最后写的话。我这样笃定地回答他,然后抱起自己收拾好的东西,离开了公司。


我们保持着很浅的联系,偶尔关心一下近况的距离。慢慢的,关于他和林墨的事情也几乎在我脑海里没什么印象了,虽然当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隔着一张餐桌和周柯宇哭成了一团。


再想起来的时候,是看到了周柯宇发的朋友圈。一张配图,短短的文案,颇有他的风格。


图片是一张空荡荡的信封,厚厚的信纸散落在旁边,看不清有什么内容。我知道,原来最后周柯宇还是看了那封信。


他说,我想投降了。


这五个字倏忽击中我的心头,给我以无法比拟的震撼到了。我回忆起周柯宇为我描述的那个少年,白皙的皮肤纤瘦的身躯,永远笑着,得意洋洋的,脑子里塞满奇奇怪怪的想法。


忽然我的余光瞟见路口有一个少年,给我以一种纯白色的印象,像极了林墨。我慌忙转头去看,却发现那个转角分明没有那样的一个人,只有几只麻雀站在邮筒上没完没了地吵嘴。


——大概是错觉。绿灯通行的提示响起,我把手机揣进了口袋,让他们的故事在我的世界中就此告一段落,随后便朝路的对面走去,融进了人潮之中。





文末bgm:梁静茹 《丝路》、吴青峰 《带我走》


你会在歌曲中想起他们的一生,像火车路经冗长的隧道,你在漆黑的玻璃中偶然看到了,无可回头的片段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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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彩蛋是一篇很长的创作谈。

擦擦眼泪,接下来还有两篇文章,愿大家都能够享受今日。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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